大学生公共场所防盗案例
案例一:
2005年3月8日下午3时左右两不法分子驾驶一白色无牌轿车进入某校,两人于3时30分左右进入某办公室,由于办公室职员防范不善,两人盗取人民币现金3600元,随即逃窜。作案人特征:男,身高均约为1.8米,其中1人30岁左右,另一个20多岁,胡须浓密,两人头发都很短,年轻的一个头发自然卷,面相特征为中东国家人或新疆人,说英语,进入校园时上下身都穿黑色衣物。据公安部门称,上述团伙流窜作案,经常在加油站、公园、马路边出没,谎称急需换钱而套取他人现金。保卫处在加强巡逻和防范的同时,及时发出书面材料提醒各单位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对进入办公室的陌生人员要提高警惕,不能让其接触办公室任何物品,与自己业务无关的请其离开办公室,发现可疑情况,迅速向保卫部门报告,避免出现类似事件,造成财产损失。
案例二:
某校一女生在教学楼遗失钱包一个,内有现金2000多元。其原先在教室内自习,随后短暂离开而没有拿上钱包,回来时已发现钱包被盗。学生自行向派出所报案,保卫处在此提醒全体师生切实增强财物保管意识,决不能抱侥幸心理,离开教室前一定要检查财物是否随身携带好。
案例三:
某文化艺术学院04级一学生致电派出所报警称其放在桌子上的现金少了1300元。随后她把情况报到校园110值班室,下午2点10分左右派出所民警与校园110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查看。在民警询问该学生过程中,与其同一个宿舍的另一名学生称自己的金穗卡前些天曾被人拿走到柜员机取款合计200元,派出所民警分析盗卡取钱以及盗取1300元现金的可能是一人所为,经监控录像分析以及当事学生辨认,确定盗卡取款的就是与她们同宿舍的一名学生。在派出所民警与其谈话的较长时间里,其对上述事实拒不承认,情绪一再激动。在民警、保卫人员以及学院老师的大量工作下,该学生最终承认盗卡取钱的事实。希望各学院不断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法制观念教育和诚实守信教育,让学生在头脑中有清醒的认识,知道什么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