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防火案例
大学校园里,火灾也是威胁我们安全的重要因素。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大学里火灾比盗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高出十几倍。建国以来,在我国1000余所全日制高校中,从未发生过火灾的寥寥无几。有的学校整座教学楼、试验楼、大会堂被烧毁,损失了许多珍贵的标本与图书,严重影响了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甚至烧死同学的事例也曾发生。某医学院十名学生在济南市某医院实习,1998年1月22日凌晨2时,因用电炉不慎起火,烧死5人,烧伤5人。至于在同学们的宿舍里所发生的小型火灾,则每年可达数干起之多,烧毁同学们的衣物、图书,烧伤同学们身体的事例,屡见不鲜。
案例:
1、2003年11月24日凌晨,莫斯科时间2:50(北京时间7:50),莫斯科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六号学生楼失火。大火从203号宿舍烧起,只用了20分钟2楼整层楼就处在失火状态中,3楼很快也被殃及,不少学生趴在窗口呼救。六号楼一共5层,学校为防止宿舍楼被偷盗,将宿舍楼另外三个紧急出口锁住。这样整栋楼272名学生紧急情况下就只能全部涌向一个出口。而学生中不少人根本不知道紧急出口在哪里。在迅猛的火势中,住在3、4、5楼慌乱的学生开始从窗口往下跳。由于地面被冰雪覆盖着,不少从楼上跳下来的学生被地面反弹起来,又跌回地面。这场大火是俄罗斯十年来最严重的一场火灾。消防局出动了50辆消防车,30辆救护车。直到凌晨5:45分,在发现火情三个半小时左右之后,大火才被扑灭。经调查,失火原因是电线短路。这场火灾造成41名学生被烧死,100多人受伤,其中遇难的中国留学生11名。 近年高校宿舍火灾的部分统计:
2、2001年12月17日,四川大学一研究生宿舍发生火灾,失火原因为台灯使用时间过长引燃床单。
3、2002年11月6日,西安联合大学学生宿舍失火,原因为使用电炉做饭,明火点燃地上报纸造成火灾。
4、2003年2月11日,中央民族大学8号楼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经调查为宿舍内私拉电线所致。
5、2003年6月28日,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公寓5号楼发生火灾,原因为长时间使用白炽灯将周围可燃物引燃。
6、2003年9月12日,北京工商大学新宿舍楼三层女生宿舍发生火灾,从小商小贩处购得的劣质电池充电器成为罪魁祸首。
7、2003年10月3日,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是由于使用热得快烧水所致。
8、2003年12月2日早上6时49分,北京交通大学18号楼6层一研究生宿舍发生火灾。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调动西直门、双榆树、府右街、亚运村4个消防中队,22部消防车赶赴现场。经过消防队员的奋力扑救,大火于7时42分被扑灭。根据现场勘察和了解到的情况,消防部门初步断定起火原因是学生使用“热得快”将水烧干所致。据介绍,此次火灾共烧毁4张床、4床被褥和一些日用品等。火灾发生后,由于宿舍管理员协助消防员对整栋宿舍楼的学生进行了紧急疏散,因此没有学生伤亡。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少数大学生思想上没有防火安全这根弦,严重忽视学校的防火安全制度,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火灾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大火无情,法亦无情,他们应当受到法纪的处分。江泽民总书记讲过;“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责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的“根”。同样如此.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青年,尤其是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国家、人民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保护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已成为当代大学生的神圣权利和义务。了解、学习和掌握防火知识,协助学校做好防火工作,减少和杜绝火灾的发生,保障安全,是实现上述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方面。如果火灾不断,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又怎能完成大学期间的学习任务,继而担当起重任呢?因而,学习、掌握一些防火、灭火的基本道理和常识,对于维护国家、学校和同学们个人的安全,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