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服务指南

关于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改迁问题的说明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未知 点击数: 次 更新时间: 2014-08-29 03:50


各位毕业生同学:

 

    根据公安部门的通知,毕业生户口迁出我校后,户口迁移证改迁分以下几类办理。

 

一、按报到证改迁的:

 

    需要先到学生处或研究生学院改派报到证(仅限于天津以外地区),再由原户口迁移证迁往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户口迁移证按改派后的报到证改迁。

 

二、改迁回原籍的:

 

    需原籍派出所出具准予接收证明(即准迁证),再由原户口迁移证迁往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户口迁移证按准迁证改迁回原籍。

 

三、不能改迁回天津的:

 

    户口迁移证已迁往天津以外地区,不能改迁回天津。即使报到证由原来的外省市改迁回天津,户口迁移证也不能改迁回津。如需改迁,只能在天津以外地区之间改迁。需由原户口迁移证迁往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

 

 

保卫处户籍办公室

20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