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夏季研究生领取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应届毕业生同学们:
为做好2012届夏季研究生的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毕业生户口有关说明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派遣到就业单位的2012届夏季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手续由户籍科统一办理。这部分毕业生凭毕业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明(离校通知单上联,与离校通知单同时发放至全体毕业生)于2012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到户籍科领取户口迁移证。
超过上述时间,请毕业生在户籍科正常接待时间进行办理。
二、第一批未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请尽快到校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报到证所写地址迁移户口。办理时请带齐:1、毕业证,2、报到证,3、研究生学院发的户口迁移证明(即离校通知单上联)。户口迁移要求本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委托别人代办者需带齐上述3个证件外另附委托书(委托书写明户口按报到证地址迁移,出现问题由被委托人负责)
三、户口如果不想按报到证迁移,想迁回老家(即原来入学时原籍迁出地,老家具体门牌号),请出示老家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落户证明(即准迁证)。
四、应届毕业研究生户口想继续留校的请注意冻结时间。2012年毕业的研究生户口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借用。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冻结毕业生留校户口,冻结期间户籍科将不办理户口页借用,与户口相关事宜(如办身份证、买房、结婚等)将都不能办理。只有将冻结户口迁出我校落户后才可以办理。
五、应届毕业生在2012年12月31号之前需借用户口页者请带本人毕业证办理。需代办者请带委托人毕业证原件办理。
六、毕业生户口迁移、借用办理时间:
每周一、四:下午2:00----4:00
每周三:上午8:30----11:00
下午2:00----4:00
保卫处户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