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级(本、研、博)新生落户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办理13级新生落户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方便13级新生(博、硕、本)顺利办理落户手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外地落户新生收取:户口迁移证(不能手写)、一张一寸照片贴在迁移证的背面、每人交22元落户费。本人迁移证背面空白处注明:学院、专业、班级、姓名、身份证号码、身高、婚姻状况、原户口性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手机号。 2、天津市十三区(包括市内六区、四郊、塘沽、汉沽、大港)农业户口和宁河、武清、静海、宝坻、蓟县、铁厂的考生没有迁移证,落户收取: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一张、本人户口页复印件一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每人交22元落户费。一张一寸照片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学院专业班级、姓名、身份证号、身高、婚姻状况、原户口性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手机号。天津市农业户口考生落户我校需填写《自愿农转非申请书》,见附件。 注:天津十三区(包括市内六区、四郊、塘沽、汉沽、大港)非农业户口不办理户口迁移。 天津市十三区农业户口只能办理就地农转非,无法迁入我校集体户内。十三区农业户口考生如需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需上交上述材料外,落户学生本人携带电子版一寸照片、录取通知书编号于2013年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亲自到校户籍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3、本校本一、本三毕业生(本科期间户口已落我校)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本校硕士研究生(硕士期间户口已落我校)考取本校博士的同学,不交户口迁移证,每人需交22元落户费,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统计他们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研究生期间学院、专业班级,本科期间学院、专业、班级,手机号。统计名单时先登记本三毕业生再登记本一毕业生,统计完的名单用A4纸打印(此名单只登记本校考本校的需落户学生,不要与外校考取我校的学生名单混合登记到一起)与所收落户费并入所在学院,一起送户籍办。没有被统计的本校考取本校研究生学生将被视为毕业离校处理,其户口处于冻结状态,与户口相关的事情将都不能办理。 4、本科时落户天津其他高校现考取我校研究生的同学,落户收取常住人口登记卡(此部分学生没有大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可作迁移证使用)。一张一寸照片贴在常住人口登记卡的背面、每人交22元落户费。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背面空白处注明:学院专业班级、姓名、身份证号、身高、婚姻状况、原户口性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手机号。 5、户口迁移证以班级为单位(附所收落户费),由新生辅导员统一收齐后一次性送户籍办(不接待单个学生或单个班级)。 6、迁移证报送时间:2013年9月23日—2013年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逾期将不再受理。 7、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本、硕、博)于2013年9月26日之前将自己的信息(姓名、手机号、负责班级)发送至办公自动化“户籍办公室”邮箱。 注意事项: 1、贴在迁移证上的照片背面写明本人姓名、所在学院、专业、班级,以免照片脱落时不好辨认。照片用双面胶贴在迁移证背面,天津考生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迁移证背面手写的个人信息(学院专业班级、姓名、身份证号、身高、婚姻状况、原户口性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手机号。)请用签字笔写清楚,不可用铅笔书写。 2、户口页、身份证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凡有曾用名的同学需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曾用名与现姓名是同一人”证明。 3、迁移证上所盖派出所印章须清楚,若有模糊,用钢笔在旁边注明所盖印章的内容。(尤其是天津考生更应注意) 4、“原户口性质”可分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5、迁入我校的户口一年后才能正式落入,在此期间(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间)任何与户口有关的事项均不能办理,如挂失、补办身份证,挂失、补办银行卡、结婚、买房、出国(中美、中法、中德班等有出国意向的同学需慎重)等诸多事宜。 6、新生户口迁入采取自愿的原则。迁入我校的学生户口为临时非农业学生集体户口(不是天津市正式户口)。户口迁入我校后四年之内不准迁出,毕业后统一按《报到证》派遣地址迁出。 7、户籍办公室地址:丁字沽校区东院7教B区1楼。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校户籍工作的支持! 河北工业大学户籍办公室 2013年9月7号 附件:天津市农业户口考生需填写的《学生户口自愿农转非申请书》 河北工业大学学生户口自愿农转非申请书 河北工业大学2013级学生 ,户口自愿由农业家庭户转为非农业集体户,本人同意学校按照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办理户口转入手续。 本人签字: 手印: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