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可燃易燃气体钢瓶防火制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未知 点击数:
次 更新时间: 2013-09-10 12:00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买进后立即入库,不准随地存放。
二、保管人员必须按国家和消防部门的规定保管,不准超量,不准混放。
三、使用多少领多少,特殊情况有少量剩余的要加封存放,上锁保管。
四、长期不用或过期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乱仍乱放,要统一处理。
五、领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指定两人负责保管,帐目要清楚无误。
六、领用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经保卫处批准。
七、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有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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