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工作
新入职教工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内手续
新教工入职后,户口可按自愿原则迁入我校集体户内。
申请落户的新教工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1、毕业证原件
2、与河工大签订的合同、协议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原件
5、户口从外地迁入天津的教工需要先从户籍科复印集体户首页并加盖户籍专用章,通过天津市海河英才卡网上申请系统办理绿卡及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无法办理绿卡的人员通过“天津公安”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引进人才落户系统申请《准予迁入证明》。再到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注:1、户口从天津市迁入我校集体户的教工不需申请《准予迁入证明》。
2、已在天津购房的教工,户口无法落入我校集体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