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内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两节将至(元旦、春节),保卫处针对近期北辰校区连续发生的几起较为严重的校内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的交通事故,现将交通安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因麻痹大意发生交通事故;通过校内大小路口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 二、校内机动车限速20公里以内;禁止在校内鸣笛;行驶过程中切忌打电话、抽烟或其它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注意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三、严禁组织师生集体乘坐无牌无证、车况差、有安全隐患的车辆,禁止农用车、二轮车、报废车等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教育学生禁止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四、校内机动车道禁止滑旱冰、滚轴等;禁止驾驶各类摩托车;校内非机动车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五、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 (一)及时报案。无论在校外还是在校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及时报案(报警电话:110 ,校内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北辰校区:60438388 丁字沽校区:60204380),这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千万不能与肇事方“私了”。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报案外,还应该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二)保护现场。事故现场的勘查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若现场破坏会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困难,造成“有理说不清”的麻烦。 (三)拖住肇事者。若肇事者想逃脱一定要设法拖住,自己不能拖住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防止肇事者逃脱,若实在无法拖住也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辆牌号等特征。 请各部门、单位加强对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机动车司机;各有关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保卫处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