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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7日 编辑: 访问量:
各学院:
为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生的户籍迁移工作,现将有关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的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各学院需领取户口迁移证的学生携带盖完三个章的《离校通知单》按以下安排的地点、时间领取:
一、丁字沽校区:地点-----东院图书馆一楼报告厅
时间:624
上午:(830----1200)电气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海洋学院。
下午:(13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二、北辰校区:地点------行政楼一楼大厅(从行政楼西侧大楼梯下面进入)
时间:625
上午:(830----1200)土木工程学院、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
下午:(130----500)信息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人文与法律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注意事项:
1、学生携带盖完三个章的《离校通知单》到上述指定地点按时领取户口迁移证,领取时需上交《离校通知单》。
2、入学时户口未迁入我校的学生,不办理任何户籍手续, 《离校通知单》由本人保管,不上交户籍科。
3、此次不领取户口迁移证的学生,《离校通知单》由学生本人保管。
4、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前未向学院、学生处填报户口去向的学生不领取户口迁移证;20159月份以后可到户籍科办理户口迁出,详细流程请登陆校安全工作处网站查阅。
5、考取我校研究生的学生不领取户口迁移证;9月份研究生入学后可从学院直接办理户口迁入研究生户手续。
6、此次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请尽快将户口迁出我校,详情请登陆校安全工作处网站查阅。
7、户籍通知公告可登陆我校安全工作处网站查阅。
 
 
安全工作处
201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