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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4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海河英才”引才落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编辑: 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留)津提供集中办理服务的通知》要求,本着优化流程、高效便捷的原则,对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实行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公安机关集中受理、北方人才市场全程代办的模式。现将我校应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海河英才”落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条件

2024届符合毕业条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春季毕业研究生(仅限2024年一月份左右毕业的研究生可申报),(自愿委托北方人才市场代办落户、并保管个人档案),均可提出集中办理申请。

二、申办流程

(一)户口在我校的应届毕业生

1.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填写“个人委托承诺书”纸质版(见附件1);

2.学院汇总信息,填写“2024届春季毕业生海河英才落户名册(户口在学校)”并盖章确认(见附件2),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户籍科;

3.学校户籍科联系北方人才红桥分公司,交接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北方人才红桥分公司向红桥区公安局人口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附件2和相应人员户口页),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二)户口在原籍的应届毕业生

1.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填写“个人委托承诺书”纸质版(见附件1);

2.学院汇总信息,填写“2024届春季毕业生海河英才落户名册(户口在原籍)”并盖章确认(见附件3),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户籍科;

3.学校户籍科联系北方人才红桥分公司,交接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北方人才红桥分公司向红桥区公安局人口服务中心提交附件3打印准迁证;

4.区公安局人口服务中心依据附件3打印准迁证,将准迁证返回户籍科;

5.户籍科将准迁证分发至学院(各学院负责老师到户籍科统一领取准迁证);

6.学生按 “回迁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4)要求,准备常住人口登记表(见附件5)、户口迁移证,将所需材料提交北方人才红桥分公司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三、申办时间及相关说明

(一)请各学院将汇总表电子版由协同办公网发送至安全工作处张丽红邮箱,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及个人委托承诺书由学院统一报送至北辰体育中心西侧一楼A102室(户籍科)。材料收取截至日期为2023年1215

(二)户口页在本人手中(由户籍科借出)的学生,请于12月8日之前将户口页归还至户籍科,以免影响户口的顺利迁出。

(三)毕业生逾期未办理的,本人可按照天津市相关文件规定自行网上申请办理落户、存档手续,不再由北方人才集中委托办理。

四、后续服务

(一)申请户口迁至北方人才红桥分公司的学生,将落户红桥区。北方人才红桥分公司负责提供户口页保管及相关服务。

(二)移交落户人员明细表需逐项填报,不能漏项。

(三)申请落户学生均需关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填写网报信息。

(四)申请落户人员材料需为首次办理,如户口在原籍的有之前已开出迁移证尚未落户的情况,需先取消申请再申报。

(五)户籍科地址:北辰校区体育中心西侧一楼A102室,电话:022-60436694,微信公众号:河北工业大学安全工作处,网址:https://baoweichu.hebut.edu.cn

(六)北方人才红桥分公司地址: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65号内1509号;联系电话:022-27731023。

附件:1.个人委托承诺书

2.2024届春季毕业生海河英才落户名册(户口在学校)

3.2024届春季毕业生海河英才落户名册(户口在原籍)

4.回迁材料清单

5.常住人口登记表

6. 海河英才落户填报的相关提示

                                                                          安全工作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