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通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尽快消除隐患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北工大党〔2017〕67号-中共河北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地毯式”排查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各单位应于11月27日17:00前将责任书签订情况、出租出借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以及需要加配的灭火器数量等材料报送至安全工作处。从上报结果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都能够严格执行通知要求,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但截至11月29日中午12:00,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处、档案馆仍未上报排查结果,现给予通报。
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抓紧时间处理,尽快消除,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要经常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隐患变成事故,防止安全隐患数量和现象的反弹。
2、各部门、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中,涉及水、电、建筑等损坏问题的,联系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尽快维修处置。
3、各部门、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中,涉及实验室气瓶、药品等问题的和办公物品报废等问题的,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处置。
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