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非机动车管理秩序的通知
全校师生员工:
本学期开学以来,我校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堵塞道路、堵塞消防通道等乱象十分突出且屡禁不止,对学校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带来诸多隐患,严重影响了校园秩序和校园环境。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园非机动车管理秩序,共同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将规范校园内非机动车管理秩序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行为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安全工作处会不定期对伪造牌照、不戴头盔、违规载人、超速行驶、酒驾、逆向行驶、违规充电、违规停放等行为开展不定期专项治理工作,发现违规现象将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没有公安机关牌照或校内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校园。禁止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停放或行驶,一经发现对车辆所有人进行书面告知并停放校外处理,同时通知所在单位。
二、规范非机动车停放行为
所有非机动车须在指定区域内整齐有序停放,不得影响通行和校园环境秩序。学校将对在消防通道等禁停区域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治理,将禁停区域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运到集中停放区,集中停放,以达到打通生命通道,保障校园秩序与安全的目的。
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校园环境,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出行安全与切身利益,现倡议全体师生规范停放非机动车,自觉遵守校园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骑行。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维护畅通和谐的校园交通秩序,为建设平安校园筑牢坚实基础!
集中停放区
红桥校区集中停放区:各院区门卫值班室附近停放区
北辰校区集中停放区:正门东侧自行车停放区
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WeLink联系赵光宇老师(北辰校区)、吴喆老师(红桥校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本通知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理解支持!
安全工作处(部)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