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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4日 编辑: 访问量: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园非机动车管理秩序,共同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将开展非机动车治理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行为

安全工作处将不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依据《河北工业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对以下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1.遮挡、污损、买卖、转借、伪造、自行变更电动自行车号牌和通行证的;

2.骑行不佩戴头盔、逆行、违规载人载物、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手持接听、拨打电话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

3.超速行驶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驾驶行为的;

4.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

5.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

没有公安机关牌照或校内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校园。禁止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停放或行驶,一经发现对车辆所有人进行书面告知并要求车辆所有人将车辆移出校园,同时通知所在单位。各单位、部门督促本单位无通行证电动自行车的师生员工尽快自行处理车辆。

二、规范非机动车停放行为

学校将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常态化管理与专项治理工作,从严整治非机动车随意乱停乱放、挤占通道、超量滞留、扎堆堆积等乱象,持续净化校园交通环境。同时,将常态化开展禁停区域专项清理整治,对违规停放于消防通道等禁停区域的非机动车,统一清运至校园集中停放区域,全力打通生命安全通道,切实保障校园通行秩序与师生人身安全。

红桥校区集中停放区:各院区门卫值班室附近停放区

北辰校区集中停放区:正门东侧南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区

三、违规车辆领取须知

领取时间:每周周一、三、五 12:30-13:30

领取地点:集中停放区

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WeLink联系吴喆老师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非机动车的管理,督促其按指定区域规范停放,安全骑行,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出行安全。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本通知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安全工作处(部)

2026年9月24日